未成年人观看色情读物产生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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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观看色情读物产生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02 11:41 点击: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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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站平台能够履行社会责任,传播课程知识和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内容,为青少年在线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也有部分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淡漠,在利益驱使下,借机传播一些有害和不良信息,恶意弹窗引流,严重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那么未成年人观看色情读物产生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一名13岁的男生,在一次上网的过程中,他不小心打开了一个未知的链接,里面全是一些暴露的、色情的小视频。渐渐的,不能分清现实和虚拟世界,终于有一天晚上,他在路上试图对一名年轻女性实施侵犯。最后警察被叫喊声吸引过来,及时制止了男生的违法行为,那么该如何处理?

浙江胜可隆律师事务所齐瑞强律师解答:

新《预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包括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内容。

男生由于缺少来自父母、学校以及社会群体的关爱,没有接受过生理卫生健康知识,出于好奇,被色情视频吸引并洗脑差点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首先对于男生本人而言,观看色情视频这一行为,已经属于实行了新《预防法》所规定的不良行为。

其次,由于观看色情视频的影响,导致男生差点实施猥亵这一违法犯罪行为。最后,可以看出导致男生误入歧途的原因在于缺少父母的关心、学校卫生教育的缺位、社会救助机构的监管不力等。未成年人的心智尚不成熟,自控力较差,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需要父母、学校以及社会的积极引导。

浙江胜可隆律师事务所齐瑞强律师解析:

新《预防法》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七条逐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父母等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制止与管教义务;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制止与监督义务、学校的管教义务以及一切必要的救助义务。

法律要对有监管职责的家长具有制约力,对于因教育失职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家长应承担足以影响其重大利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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