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男子离婚不要患癌儿子,孩子痊愈又反悔”的民事案,在社交媒体上触发热议。
评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标准,不能仅从抚养能力、条件的传统观念认定,还应结合思想道德、情感因素及尊重孩子内心真实感受等方面综合判断。
本案件中,首先孩子很喜欢现在的家庭;再者从邻居、学校老师的反馈来看,现在的家庭氛围对孩子的成长也很有利;法律对母亲为患病子女的勇于担当及倾力付出的优良家庭美德作风应给予鼓励和肯定。
据此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男子此次起诉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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