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婚姻 > 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时间:2024-08-17 13:28 点击:151 次
字号:

离婚调解书不是15天后生效,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

网友咨询:

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郑知心律师解答:

离婚调解书不是15天后才能生效的。

离婚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同时签收的,自最后一方签收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调解或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手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郑知心律师解析:

离婚调解书不是15天后生效,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郑知心律师简介

郑知心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12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有丰富的公司法务及律师执业经验,擅长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纠纷处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