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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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吗?

时间:2024-08-13 12:46 点击: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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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

网友咨询:

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吗?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赵国庆律师解答:

保险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赵国庆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保险

(一)财产险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

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2)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3)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赵国庆律师简介

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专业的办案能力。主要业务领域是婚姻家事、各类合同纠纷,十分擅长刑事辩护及刑事控告。办案负责,善于倾听与沟通,业务水平精湛,能为各类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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