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分手费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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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分手费是否有效?

时间:2024-07-20 13:00 点击:1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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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

网友咨询:

约定的分手费是否有效?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答:

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借贷形式受法律保护,但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则借贷合同无效。公序良俗一般包括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前者主要包括政治、经济领域具有基础性意义的秩序;后者主要包括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并且遵循的基础性道德准则,主要包括社会道德、家庭道德与职业道德等。

为了让另一方兑现曾经承诺过的分手费,很多人便在分手时让另一方出具“借条”,以证明自己对另一方享有债权。若双方之间并无借款的事实,一方仅凭“借条”起诉另一方,要求偿还“借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析:

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情况予以判断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恋爱与同居中的男女,一旦分手,对分手费的约定要谨慎。如果一方认为分手对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付相杰律师简介

山东大学法学本科,现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律师库律所、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诉讼业务团队成员,济宁市妇联“12338”及法律援助“12348”热线服务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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