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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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

时间:2024-07-05 13:20 点击:1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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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双方在婚姻中最糟糕的状态,大多数人是不忍心走到这一步的,但是一旦涉及到离婚,那么肯定要进行财产分割。

网友咨询:

离婚时如何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

黑龙江维安律师事务所张宇晴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一、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三、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黑龙江维安律师事务所张宇晴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宇晴律师简介

从事多年公司法务工作,代理过大量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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