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天我要介绍的案件是一起简单的加工合同纠纷,原告在合同中被明确规定了加工费用,但被被告拒绝支付。下面是原告代理词。
案例:原告是一家制造商,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约定了被告加工原告提供的产品,并规定了加工费用为每件产品100元。然而,当原告提供了产品并要求支付加工费用时,被告却拒绝支付,并声称原告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
原告代理词:尊敬的法庭,根据我们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我们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产品,并且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我们对被告拒绝支付加工费感到非常不满,这严重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我们应得的加工费用。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对方的费用。
结语: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已经提供的加工服务费用。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审理此案,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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