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公司
被告:YYY加工厂
尊敬的法庭:
我是被告YYY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就原告XXX公司提起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我谨代表我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案情回顾
我方与原告公司于2020年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我方加工生产原告公司提供的产品。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方未能按时交付产品,引发了原告公司的索赔。
二、案例分析
根据我方调查与证据显示,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产品交付时间的具体日期,而是约定“尽快完成加工生产”。同时,我方在合同签订后,也积极与原告公司沟通,并提出了延期交付的请求,但原告公司并未给予充分的支持与配合。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原告公司在本案中并未充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索赔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
四、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请求法庭能够公正审理此案,维护合同法律的公平性与正义性,切实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答辩。
被告:YYY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