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签合作协议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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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签合作协议不签劳动合同

时间:2024-05-31 10:34 点击:1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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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当前网络直播行业中,许多主播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但却忽略了签署劳动合同。这种现象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需引起主播及平台的重视。

案例:小明是一名网络主播,他与某直播平台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小明的劳动关系,也没有约定薪酬支付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开始感到不满,认为平台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

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网络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并约定薪酬支付方式。

结语: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主播应当注意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能够保障自身的劳动权益。直播平台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主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只有双方共同遵守法律规定,才能实现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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