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尊敬的法官:
我是某律师事务所的编辑,代表客户申请再审。我们认为原审判决存在错误,希望法庭重新审视此案。以下是我们的再审申请书。
案例:
我们的客户王先生与房东张先生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王先生每月支付租金1000元,并在每年续租时涨幅不超过5%。然而,张先生在第二年的续租时,却要求王先生支付1500元的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王先生拒绝支付多出来的500元,并提起了诉讼。
在原审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双方约定的涨幅并非硬性规定,因此支持了张先生的主张,判决王先生支付1500元的租金。然而,我们认为法官对合同解释存在误解,涨幅不是可有可无的条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我们认为原审法庭对合同约定的涨幅理解错误,导致了不公平的判决结果。因此,我们请求法庭重新审视此案,并依法作出更合理的判决。
结语:
尊敬的法官,希望您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再审申请,重新审视此案,并给予我们公正的裁决。感谢您的审阅。
此致
某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XXX
2024-08-22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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