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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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有没有责任?

时间:2024-06-28 12:46 点击:1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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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一般情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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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有没有责任?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翠香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从事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并求公允,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受赠人履行的义务而言,有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地位,因此,赠与人应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同一的瑕疵担保责任。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并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既有主观上的恶意,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赠与财产的瑕疵给受赠人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但没有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翠香律师解析:

赠与是一种合意,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则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无须向赠与人支付相应的对价。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并非赠与人所负义务的对价,其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翠香律师简介

擅长民商事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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