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可以进行抵押吗,抵押有哪些注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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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可以进行抵押吗,抵押有哪些注意问题?

时间:2024-11-06 12:33 点击:1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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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那么,期房可以进行抵押吗,抵押有哪些注意问题?

网友咨询:期房可以抵押吗,期房抵押要注意什么问题?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朱华科律师解答:

期房可以抵押。期房抵押要注意以下问题: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

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朱华科律师解析:

期房抵押中,抵押人只能是预购人,不能是预售房屋的开发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巨大,开发商为获得开发资金将其所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作为标的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必须明确该法律行为是“在建工程抵押”,也就是在房屋尚未出售的情况下所设定的抵押,而不是期房的抵押,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不能再设定抵押。

期房抵押属于房地产抵押范畴。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物权的产生应遵循公示的原则,物权公示的方式有交付和登记两种。期房抵押由于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不能由交付方式为公示,而只能采取登记形式。

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获得公信力的必要途径,它对充分发挥抵押的担保功能,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期房抵押是以尚未建成的房屋作抵押,由于其抵押物的特殊性,登记机关应当在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12年房地产公司法务管理经验,先后担任四川荣新房地产有限公司、四川创新集团、合景泰富集团、世豪集团法务负责人,所服务企业一直专注于高品质物业的开发,业务涉及住宅、别墅、酒店式公寓、酒店、超甲级写字楼、资产经营、物业管理等多个发展领域,熟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房地产法》等法律法规,处理上百起民商事诉讼纠纷,民商事诉讼经验丰富,擅长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企业风险防控类法律事务,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商品房营销运营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有系统的研究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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