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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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时间:2024-09-20 11:57 点击:1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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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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