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后退房成本有什么,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退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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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后退房成本有什么,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退房风险?

时间:2024-08-11 12:44 点击:1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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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我们都希望一路顺遂,最终如愿住进温馨的小家,但有时候自己买的房子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甚者闹到要退房,殊不知退房也要付出成本,那么交定金后退房成本有什么,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退房风险?

网友咨询:

交定金后退房成本有什么,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退房风险?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交定金后退房成本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之后,再提出退房要求,最坏的结果可能是无法要回首付款;最大限度避免退房风险的方式是:

1.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2.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开发商归还购房者首付款,协助办理购房者退房各种相关手续。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析:

买卖合同(含购房合同、中介费确认书),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各方均应切实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合同的解除权:一是法定的解除权,比如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等法定情形;

二是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满足一定条件,一方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除此两种情形之外,合同当事人无故解除出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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