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是指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者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相互应当给予方便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的本质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侵害相邻权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存在争议。那么相邻权受损的特征有哪些,相邻权受损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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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受损的特征有哪些,相邻权受损有哪些特征?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解答:
相邻权受损有以下特征:
(1)侵害相邻权的行为必然发生在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侵权人必然是相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不是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不构成相邻权的侵权行为,因此,侵害相邻权的侵权行为具有侵害相对权的特点。
(2)侵害相邻权的行为在损害事实表现为无形损害。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解析: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收集、固定证据。在发现漏水或其他类型的相邻关系侵权行为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然后进行证据固定。在进行证据固定前不宜破坏现场,以免对方不承认其造成的损害,固定证据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场公证,或者请社区工作人员见证,至少应当拍摄照片留存。
2、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损失的范围、价值不能达成一致,建议最好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如价格认证中心,专业鉴定机构等到现场进行评估鉴定。
3、维护自己利益。上述手续完毕后,如双方协商不成,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倡导双方互相谅解,多从自己方面寻找原因,尽量不大动干戈。但对一些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先行向当地社区、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留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切忌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之事!
王静律师,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因其严谨、勤勉的做事态度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而获得客户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