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房产 > 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时间:2024-08-07 12:14 点击:106 次
字号:

买房子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人一生中可能也就购买一次房子,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都没有什么经验,容易犯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但除了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之外,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还有一些恶意诈骗的行为,那么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网友咨询:

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焦方法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哪一方,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

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都没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焦方法律师解析:

一旦遇见了“一房多卖”的情况,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房屋产权:

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3、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为过户登记做了前期准备,因此应考虑其实际履行请求;

4、买方是否适宜履行合同

如果买方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不适宜履行,应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自执业以来,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解决业务,在房产纠纷、经济合同、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领域积累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以其扎实的业务水平、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代理效果,赢得广泛认可。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