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卖人可以是未成年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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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卖人可以是未成年人吗?

时间:2024-07-01 12:44 点击:1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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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如果房子在未成年人名下,想卖房子还要提前开具监护证明,所以出卖这种房子的时候会比较麻烦。

网友咨询:

房屋出卖人可以是未成年人吗?

广东粤源律师事务所王爱霞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不能擅自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未成年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未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追认,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交易的,该合同无效。所以,未成年人出售房产还需监护人出面处理。

未成年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监护人没有进行追认的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

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并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且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房产对外交易上,监护人对房屋登记的未成年人为有权代理。监护人代理行为应“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当监护人滥用法定代理权并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对内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粤源律师事务所王爱霞律师解析: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4)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王爱霞律师简介

王爱霞律师,女,1978年出生,广东粤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从事专职律师至今达十年以上,擅长融资借款、民商合同纠纷、婚姻继承、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秉承执业理念: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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