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拆迁补偿利益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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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拆迁补偿利益归谁所有

时间:2024-06-25 12:39 点击: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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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拆迁补偿利益归房产证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因标的房屋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卖方作为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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