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跳槽

跳槽 相关话题

TOPIC

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 网友咨询: 在试用期内,想不干了跳槽,但是现在的公司不让走,说走的话就追究跳槽那家公司的法律责任,或者要等公司招到人教会他才能走,不然就不给这个月的试用期工资,这是否合法? 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何佩文律师解答: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的同意,3日后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追究到新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这是依法辞职。 何佩文律师解析: 跳槽劳动合同立即解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同时,劳动关系解除后,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 共 1 页/2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