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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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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发现,上海名为“京悦南门涮肉·小龙虾·火锅”的某店铺在外卖平台的店铺内将“疫情小哥辛苦费”设置为点餐时的必选项;但这部分费用并未全部用于支付订单对应的配送费,而是将支付后多余的费用划入了店铺利润;因此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店构成价格欺诈,责令其退还多收部分,未退还部分予以没收,而且要罚款9335.1元。 所谓价格欺诈就是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我国《价格法》是明确禁止出现的;对于有这种行为的商家,轻则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近日,广州一公司前员工报料,公司在其申请离职时强制收取4200“工装费” 否则不予办理手续。报料人称 2020年9月公司通知定做工装时,未告知工装费,两个月后通知离职员工缴费。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指出,离职收取工装费的做法为公司规定,在定制工装时便有通知。相关负责人认为公司已经事先告知,向离职员工收取工装费的做法并无不妥。那么公司强收离职员工4200元工装费,是否合理合法? 从法律角度看工装折旧费或服装费,首先要判断的是,工装是企业财产,还是员工福利? 如果是员工福利,就不存在收取折旧费或收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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