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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往往都要有一个考察和试用的过程,以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了解、选择,这个过程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程序?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尹红志律师解析。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
离婚不仅意味着一个婚姻家庭的结束,也意味着一个新的婚姻家庭的开始,也就是再婚家庭。那么,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再婚登记手续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我离婚了要是再结婚都需要什么手续?还需要离婚证吗? 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孙英实律师解答: 一、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
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网友咨询: 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按说是月收入的20%-30%,但是如果每月收入都不一样呢?该怎么算呢? 还有就是证明我月收入的证据是怎么提供的?公司的工资清单吗?是我自己提供,还是对方去查?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郑强强律师解答: 不是那么固定的,还要考虑孩子生活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否则你一个月收入
不管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法律都分别规定了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其中一般是先由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而对于指定监护人则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么,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黄颖律师解答: 我国立法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由于双方感情出现破裂想要离婚,但是往往一方不同意离婚从而导致这个婚离不掉。所有最后不得不用诉讼程序解决。那么对于夫妻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芦盛律师解答: 你好,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充足,一般法院是会判离婚的。 芦盛律师解析: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
社保停买是因为没有工作,社保停了医保自然停了。这样就不享有医疗保险了吗?也太不合情理。 社保养的是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保险国家给缴纳退休了每个月3000~6000左右,而农民和打工人员谁给缴,真心缴不起,如果有钱缴就不会背景离乡拼命搬砖养家糊口了,一年在家陪父母孩子几天都能数清楚,不敢在家多呆几天怕饿死,就想问问国家真的重视农民吗?为什么最苦的是农民,最可怜的也是农民,如果没有农民种地你们公务员拿钱当饭吃吗???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是不是该放在第一位考虑考虑,法律政策随着时代必须改革了不然农民种
如今,不少男女在结婚之前都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然也有在结婚之后办理财产公证的,这也可以。不过当事人还是需要了解婚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对自身来讲是很重要的。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公证怎样办理? 网友咨询: 婚后个人财产公证怎样办理? 陈思文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
我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如果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就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既然签订了一个劳动合同,那么就存在着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当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到了补偿金的时候,我们需要缴税吗?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徐婕律师解析。 一、解除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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