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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事实婚姻离婚怎么离,事实婚姻解除时能否办理离婚? 网友咨询: 古某(男,25岁)与邓某(女,20岁)于1995年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1996年初,古某与邓某向双方父母提出结婚。双方父母一致反对。古某与邓某为躲避家人的干涉,到县城租房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为共同生活
欠条是我们常常会在生活中使用的民事协议书中的一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之间也可能打欠条的,那么,夫妻婚内的借条有怎样的效力,债务关系成立吗? 网友咨询:张某与王某本是夫妻。2006年3月,张某向妻子王某借现金30000元。2006年5月,在王某的催促下,张某向妻子出具借条一张,其内容是:“2006年3月本人张某借王某现金叁万元整(30000元),定于2008年3月归还,到期后未如数归还,愿承担法律责任。特立此字据为证。”2007年5月,二人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该笔借款进行处分。20
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的时候,对于孩子以及财产债务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进行相关的约定分割的,但是有着财产在进行约定分割的时候,其约定可能是无效的,那么,婚内哪些财产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法律对财产约定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婚内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吴新玉律师解答: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
对于债权人而言,讨债无非是通过两种手段:非诉的方式和诉讼的方式。非诉的方式主要包括电话催收、发函催收、上门催收等。如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权人会面临以下成本。 一、经济成本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承担或可能承担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经济成本。 二、时间成本 一个案件从起诉立案到强制执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那么,继子女怎样才有继承权,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浙江叠胜律师事务所蒋翔律师解答: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放弃吗,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父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福建讴斯森律师孙春茹律师解答: 不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一方宣布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声明或者协议的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
编者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以个人名义的举债,是全部由夫妻一方偿还,还是夫妻共同承担?除此之外,是否还有第三种偿还方式?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月出台的夫妻债务审理新规,区分钱款去向,改判妻子对部分借款和利息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剩余部分系丈夫个人债务,由丈夫独自偿还。 丈夫婚内借债 一审判决夫妻共同偿还 顾先生和陆女士是夫妻。2017年2月,顾先生以个人名义向张先生借款40万元,张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向顾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 料。那么,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有何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同居期间的房产分割,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应否返还? 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何华修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可能有效。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判断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 首次公开发行(IPO)财务审核的首要目标,是要判断申报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15个方面予以判断: 1、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如果申报企业有虚假陈述和记载被发现,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报IPO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润操纵问题的申报企业比例要远大于存在虚假陈述的企业,许多企业就是因为利润操纵而被否。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 按照规定,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的企业业
员工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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