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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之外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对此存有一定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其他合同纠纷,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从属性,因此适用约定管辖可能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网友咨询:小张在一家上海公司的天津办事处做文员,因与上海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协商无果,向天津办事处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海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理由是双方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争议由上海仲裁委管辖。双方的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李娟律师解答:劳动争议约
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如交通事故等),那么受害人能否在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后,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呢?或者同时分别主张第三人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呢? 网友咨询: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受害人能否双重主张? 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黎丹丹律师解答:第三人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两种不同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可以双重主张,但医疗费不得重复主张。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
认定工伤,一般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转包的,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网友咨询: 2018年2月24日,三江集团将其承包的“盛世芳华”二期安居项目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大华公司,大华公司又将木工吊顶劳务分包给自然人方某。2018年3月6日,方某招聘了耿某在内的6名工人具体实施木工吊顶工作。后耿某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福建格策律师事务所吴国水律师解答: 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职工因迟到或者早退,在此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呢?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网友咨询:陈某受聘于A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岗,A公司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休息1小时。某工作日下午5点,陈某因家中有事未请假提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秦婧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的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与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发生业务关系。公司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劳动者不遵守还需要赔偿吗? 网友咨询:刘某在离职前,公司与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为一年,补偿金为他在职期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每月13号打款,若刘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公司1
企业向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时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该约定是否有效?签订协议后,员工是否可以反悔要求企业补差? 网友咨询:我公司提出与员工A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签署协商解除协议约定的补偿金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效?员工是否可以反悔要求补足? 江苏越溪律师事务所史楷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是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达成协议的,但是前提是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
我们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都会自动续签,但也有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要是此时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在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网友咨询:我公司与员工A签署的劳动合同上周已到期,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通知员工A按照原劳动合同标准续签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不变,但员工A要求公司涨薪,不愿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且员工A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仍然到我公司打卡上班,公司如何应对?通知他终止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黑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那么用人我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后要求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拒绝补签的,应当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我公司两个月前招聘了一名新员工,由于人事工作失误,未在该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发现后决定立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但该员工却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针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乐冬胜
企业因经营需要搬离原办公场所,导致员工上下班时间增加、成本增加,员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企业提出交通补贴后,员工仍拒绝的,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我公司准备搬迁至本市另一个辖区,搬迁方案出来后有几名员工认为公司搬迁后距离自己现住址较远,不愿配合至新地址上班,并以此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应该支付吗?公司搬迁流程和方案怎么设计更合理? 四川泰常律师事务所向佳宁律师解答:因为企业搬迁涉及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点的变更,员工很可能会认为因为公司地址变更,增加了上下班通勤时间和交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是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当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可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我公司一名员工因病长时间休假,公司也一直正常支付该员工工资,我知道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和他解除劳动关系,所以想问问律师,等这个员工医疗期满后如果还需要继续休假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王章勇律师解答:医疗期满仅仅只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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