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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 1.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5000*12%=600 社保个人部分:养老8%,医疗2%+3,失业0.2%,5000*(8
离婚了夫妻关系解除,但父子、母子关系终生不会解除,赡养与被赡养的的关系终生存在,这就是血缘关系。既然血缘关系存在,那么更改孩子的姓就必须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而单方面改姓,都等于剥夺另一方应有的权利。 网友咨询: 离婚后,我给孩子上的户口为母姓,后又改为养父姓,这个需要生父同意吗?法院判决书上的名字为父姓(但没有上户口),其次生父三年来未尽任何赡养义务,现在他要求改回父姓?合法吗?法律规定是改姓名征得养父同意,而我并未更改姓名,是直接上的我的姓氏。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陈钢律师解答: 1,更改
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7个。 1.市政府办事机构1个:办公室; 2.市政府组成部门27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事办公室; 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免责声明:本站部
近几年来,社会上的离婚率不断的上升导致了许多单亲家庭的出现,而父母离婚之后没得到抚养权的那一方并不是与孩子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可以通过行使探视权来探望孩子的近况,离婚后能不让探视吗,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不让探视有什么后果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如果不让对方探视一般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拒绝其行使探视权。那么引起对方起诉就有可能会败诉甚至导致抚养权变更。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
离婚后如果发现夫妻共同财产分隔错误,或者一方有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隐瞒行为时,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解决,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对方为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判决为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合理的财产分割。 网友咨询: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协议离婚大约有半年了,离婚时没有与丈夫合理分割财产,只要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她觉得自己吃亏了,想重新起诉分割财产,请问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那么该怎样起诉呢? 徐永平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当初为了倡导计划生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不少优惠政策。但随着全面开放二胎的政策实施,家里便逐渐热闹起来了,那么,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法律上有规定吗? 网友咨询: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现在想要二胎,还能要吗?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崔东明律师解答: 领了独生子女证家庭还是能生二胎的,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只要符合生育规定条件,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要求再生育。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社会家庭重组中常见的一种家庭关系,但是在涉及到法律关系时,尤其是涉及抚养教育、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时,该如何来认定继父母子女关系呢? 网友咨询:继父母子女之间及与一定的照顾就形成抚养关系了吗,继父母子女关系怎样认定?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继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
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或者当地114声讯查询 一、先调解后仲裁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 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不收费。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必为付不起仲裁
我国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这个规定,所以不签订《就业协议》并不会导致不利后果。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主要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往届毕业生如果入职单位了,直接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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