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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致人死亡似乎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每一次事故都有鲜活的生命消失或受到伤害。那么小区电梯故障致人身亡,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什么? 网友咨询: 小区电梯故障致人身亡,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什么? 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张家强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害人已遇难,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如下项目: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如果存在受害人有被抚养人情况,赔偿义务人应对其支付生活费应计算到18周岁,如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那么,企业职工患病进行医疗的,医疗期限是多久? 一、企业职工患病进行医疗的,医疗期限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辞职不批自离也有工资的,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单位不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吗?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赵承才律师解答: 辞职不批自离也有工资的,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单位不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
雇佣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那么,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不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
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国家、企事业单位、某个无关的个人。网友咨询: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吗?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解答: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国家、企事业单位、某个无关的
公司盖章合同就具法律效力了,如果没有盖章的话,就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果是个人代表公司签,则需要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网友咨询: 公司间订立的贸易合同,谁签字有效? 四川志存律师事务所文敏律师解答: 公司盖章合同就具法律效力了,如果没有盖章的话,就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果是个人代表公司签,则需要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那么,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裁员流程是什么? 一、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友咨询: 遗弃婴儿算不算是故意杀人罪?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1、父母不愿意抚养孩子,将孩子遗弃,如果将婴儿放在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这种行为构成的是遗弃罪。 2、但其将婴儿遗弃在鲜少有人经过的荒山荒地,明知遗弃婴儿会导致该婴儿死亡的结果,仍放任该结果发生,主观上属间接故意,客观上遗弃行为造成婴儿死亡的结
教唆人教唆 未成年人犯罪 ,应当从重处罚。不过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具体处罚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网友咨询: 教唆未成年犯罪会受怎样的处罚? 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黄维宝律师解答: 教唆未成年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1、由于未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活动,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2、同时,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也反映出教唆者之极大的主观恶性。因而相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应从重处罚。 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黄维宝律师解析: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有哪些程序?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梁振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主要分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自愿解散程序为: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要以重度特别决议进行; (2)董事、监察人申请解散登记。 强制解散程序为: (1)董事会通知股东。在公司解散开始后,除破产原因外,董事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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