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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是对遗产进行管理的人,遗产管理人的确认只能是在继承开始后发生。 网友咨询: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原则是怎样? 辽宁秋铭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原则:有遗嘱执行人时,由其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产生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设置“遗产管理人”制度旨在自继承开始到遗产的
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除女职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单位不知道女员工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云南熙宁律师事务所张罗颖律师解答: 公司与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女职工诊断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怀孕的,应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若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未将怀孕事实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亦未提出异议,即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不应视为其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法终止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民事主体间采用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生效。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兴形式,仍是电子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网友咨询: 电子签名不适用的合同范围有哪些?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严文禧律师解答: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但是要注意,电子签名不适用下列文书
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果树结出的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 网友咨询: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怎么处理? 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财产被扣押后,天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 网友咨询: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途径?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答: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般来说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只要持有假币就触犯刑法吗? 山东青博(莱西)律师事务所王琪琪律师解答: 持有假币不见得就一定构成犯罪,即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中规定的持有假币罪,关键还是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在没有达到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但此时也逃脱不了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是可以和解的,那么申请执行后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怎样处理? 网友咨询: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不履行怎么办? 河南智明律师事务所李贺清律师解答: 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两个选择: 1、当事人未申请过强制执行,私下达成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依据原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当事人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案件即以执行终结的形式结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的。那么,如果是未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网友咨询: 未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田丰律师解答: 大学生仍然处于全日制学习阶段中,职业为学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身份,因此是不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校学生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是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那么针对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期未满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丁秦攀律师解答: 合同没有到期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一般老人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也就是继承遗产了。子女只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继承任何财产,则无需替父母偿还任何债务。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继承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陈端祥律师解答: 子女只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继承任何财产,则无需替父母偿还任何债务。若继承财产但该债务超出了其继承的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超出范围的部分,但其继承的财产需先进行债务的偿还。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清偿数额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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