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困难是否可以申请缓交社保费用
2024-12-06企业经营困难可以申请缓交社保费用。根据《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规定,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私募基金是法人吗,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是什么?
2024-12-05随着股市的火爆,也掀起了私募机构投资的热潮,私募基金一向灵活,而且可以使投资者收益丰厚,私募基金自然而然也就成为了新一代的宠儿。那么,私募基金是法人吗,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是什么? 网友咨询: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法人代表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河北天权律师事务所张志斌律师解答: 私募基金只是一个名称,基金管理人才属于法人组织(可能是几个人组成),注册的私募基金公司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只有一个人)。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需要修改吗,如何修改公司章程?
2024-12-0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那么,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需要修改吗,如何修改公司章程? 网友咨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需要修改吗?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杨红霞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后怎么改章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2024-12-05根据法律规定,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网友咨询: 我有很严重的抑郁症,这个会影响孩子抚养权吗,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梦圆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是什么?
2024-12-05赔偿时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那么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是什么?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吴军律师解答: (一)全部赔偿原则。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二)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三)公平原则。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2024-12-05在我们平时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人不光是要承担事故责任,还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责任人不愿意甚至是逃避责任的,受害者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匡讲平律师解答: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起诉期限都是为一年,但是具体的起算点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
公司债务有效期是几年,法律有什么规定?
2024-12-05公司债务发生之后,需要对它进行偿还,但在公司亏损的时候,要能及时的将其偿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人都会做不到,为此就希望能够有一个固定的偿还期限。那么,公司债务有效期是几年,法律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企业债务追讨期限是多久?超过期限还有效吗?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朱利明律师解答: 公司债务有效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有效期是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
婚后女方不愿意生育孩子,男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2024-12-05结婚生子在大多人看来是一个自然的过程,由于现在女性的独立意识更强,事业心也更重,导致现在很多女性会把生育的年龄延后。有时候因为正在事业上升期或者正在经手一个重要的项目,暂时不会考虑生育,甚至会拒绝丈夫生育小孩的要求。那么,婚后女方不愿意生育孩子,男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网友咨询: 婚后女方不愿意生育孩子,男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上海信思法律师事务所彭咏梅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
因感情纠纷持刀伤人,致被害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5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李海龙与被害人周某因与董扬之间的感情纠葛发生矛盾。2021年8月28日6时许,李海龙见周某驾车至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辛店村178号院南侧,遂持尖刀上前拉开车门,先猛刺周某前腹部、左前臂等部位,后又刺扎周的背臀部数下,周某被伤及肝脏、右侧膈肌及右肺下叶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海龙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李海龙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疆合律师事务所于杰律师解答: 李海龙故意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