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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的业务也越来越复杂,以前企业一般是比较简单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然而现在涉及到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那么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的,什么方式? 网友咨询: 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的,什么方式?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俞奇沐律师解答: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2、制定招股说明书。 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 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
一、看守所能看家属吗 找法网提醒您,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二、看守所有40天放人的情况吗 看守所有40天放人的情况。 如果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四十天还没有被释放的,一般是因为被逮捕了。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一、朋友借钱不还能如何去要 可以选择和债务人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在所属的管辖区法院提交起诉状,对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然后法院会根据出借人提交的证据和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法院受理案件,就会进行排期,最后做出审判。债务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仍然不处理债务的话,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借钱不还法院作出判决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
无论是企业债务清偿还是个人债务清偿,我国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清偿顺序,有的债权人具有优先偿还的权利,对于债权人而言这种权利非常重要,保障了自身的债权。那么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山东文坤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解答: 债务抵销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那么录像遗嘱如何才有效,录像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录像遗嘱如何才有效,录像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金腾律师事务所罗诚律师解答: 录音遗嘱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生效: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6、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

限价房政策

2024-09-15
申请限价房的条件是什么 因各地政策不同,在此以青岛市为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可以提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登记: (一)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元;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22992元;
#女子不堪家暴跳楼后一年仍无法离婚#、#拒绝离婚家暴男杀妻被判死刑#等热门话题刷爆微博。纵观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起诉离婚理由有中“家暴”占一大部分,那么遭遇家暴怎么取证,遭遇家暴取证方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遭遇家暴怎么取证,遭遇家暴取证方法是什么?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罗承波律师解答: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
生活中有很多被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屋,一般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都是因为某些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用其他的方式给出钱财的情况,就只能拍卖房产了,那么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程序是什么? 上海申京律师事务所刘文庆律师解答: 对于房产分割时能否让法院强制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没有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程序,当事人自己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分割协议的,因此类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即使最后有一方不履行房产分割
一、刑事案件中被告判刑还会赔偿吗 刑事案件中被告判刑还会赔偿,判刑是给予刑事处罚,而赔偿是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因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法院除对犯罪分子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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