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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容留他人在自己的居住场所或者经营场所吸食毒品,以为这不是违法犯罪,那么,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会怎么处罚?一起来看看吧! 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会怎么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容留他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1月22日17时55分许,重庆市合川区师范附属小学副校长、教师杨兴无作为当日的值周行政从学校旧教学楼下来途经操时,看见同事唐某、甘某、程某正在打羽毛球,便说“参加一个”。随后
1,如果仅为诈骗,你暴起致人重伤,按照故意伤害罪论; 2,如果对方有抢劫情节,你奋起反抗致人重伤,按照正当防卫论; 网友咨询: 对方玩仙人跳,愤怒之下将对方打伤,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安徽龙方律师事务所董豪律师解答: 仙人跳一般属于敲诈勒索或者诈骗,不属于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的范围。大概率就是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对方存在违法事实,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是遭遇仙人跳当时殴打他人,那么可能是正当防卫,或是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处理。重点看仙人跳那些人采用的何种强度的手段。 如果是被仙人跳
公司由于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清算,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否则不利后果将由自己承担。那么申报债权应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申报债权应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吴伟明律师解答: 申报债权应满足的条件: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张明律师解答: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2019年5月,伍某在浏阳市一建材工厂作业时被电锯割伤了左手指,由该厂同事周某陪同到医院进行治疗。由于伍某刚入职该公司,尚未办理保险手续,但公司有为周某购买了保险,于是伍某在医院以周某的名义接受治疗,并提供了周某的身份证件。 事后,伍某因申请工伤认定受阻,便与医院协商更正病历本名字,遭到医院拒绝。伍某认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网友咨询: 在职务犯罪中,报复陷害罪是如何认定的?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张伟国律师解答: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惠诚
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其有三要素:一要看,是否为“上下班途中”,需注意符合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以上下班为目的”、“包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二要看,是否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三要看,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是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
现实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公司股东抽逃资金或出资不到位,但因法律盲区,公司股东借此逃避责任,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那么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哪几种情形? 网友咨询: 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哪几种情形? 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付佳诗律师解答: 有下列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出借业务介绍信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如下: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调解结束阶段。 网友咨询: 调解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曲长城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的调解程序如下: 1、由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由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并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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