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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种,主要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我们经常看到的买卖房屋、继承房屋其实就是继受取得中的具体情况。当然,对房屋的取得不仅仅是占有了房屋就行,因为这属于不动产,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就要求办理了不动产的登记之后,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要求当事人要办理房产证。 网友咨询: 父母出资建的房子,但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现在叔叔们要求要分房子,他们是一分钱都没有出,当时是口头约定我们出资建的房子是我们的,现在要求要把我们出资建的房子分,这个我们要怎么办呀? 北京市华
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进行出资,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进行出资,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未按期出资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公司股东未按期出资要负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未按期出资要负什么责任? 陈钢律师解答: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
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在最开始设立公司的时候,发起人都需要实缴或认缴一定的股份。日后股东投资的话,也是要根据实际的数额进行出资的。但实践中经常出现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那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什么? 赵东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
1、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206条,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不按期出资的责任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必须严格履行,如果股东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认缴的出资额的,则依法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如该股东无力补足差额,
在实践中,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分割的范围仅限于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以及个人物品不分割。如果婚后购置的房屋是由一方出资的,那么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婚后,有一方出钱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就算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
在合伙企业续存期间,如有合伙人撤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甲、乙、丙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乙出资10万元,丙提供家传菜配方,但乙、丙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加经营。开业两年,餐馆亏损严重,乙撤回出资,并与甲、丙书面约定“餐馆经营亏损与乙无关”。1个月后餐馆供货人丁要求支付所欠货款20万元,餐馆已无资金,甲、丙无偿还能力。问:乙应否承担清偿该笔欠款
法律存在漏洞,是一个公式问题,有的人就喜欢找法律的漏洞,进行违法合同。公司股东出资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在明确出资后,并不去履行职责,这样做将受到法律的惩处。那么,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否要求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罗薇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作出了规定,以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若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其可向未全
在理论界中对劳务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存在较大争议,因为有的股东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的方式是比较特殊的,有一些特别的贡献,如为公司取得某种权证,那么,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可以出资吗,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劳务出资么? 四川观今律师事务所刘为律师解答: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不可以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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