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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员工提辞职后立马走人,可以扣工资吗?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陈江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以员工“即辞即走”为理由扣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扣劳动者工资以替代通知期,如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是劳动者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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