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补偿款转给他人,躲避执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6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7年6月,余某东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大田法院作出民事调解,由余某东、肖某(系夫妻)偿还吴某借款本息共计18.2万元,及案件受理费1970元。案件生效后,余某东夫妻俩仅支付2.8万元。因余某东、肖某未按约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吴某申请强制执行,大田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向余某东、肖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1月,余某东因旧房拆除获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