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当由谁来承担?
2024-07-25设立公司的前期准备中,设立人为了公司场地、设备以及资金供应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债务,有的是以设立人自己的名义订立的,有的是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订立,那么当公司设立完成后或者公司设立失败后,因设立公司而产生的债务,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网友咨询: 在公司筹备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从私人手中购买价值60万的设备形成20万的欠款,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该设备用于公司的经营,该欠款该有谁来偿还,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是否负有连带责任,有何法律依据?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刘鸿超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设立成功,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