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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李某1系李双印之兄,自幼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系肢体与精神双重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长期随同父母居住生活。在2007年父母相继离世后,李双印为照顾李某1便搬到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3号院7号楼1单元201室,与李某1共同生活。 2018年8月13日,二人的外甥谷某为李双印及李某1购买两台电风扇。2019年七八月间,李双印未经李某1同意将两台电风扇送人,李某1对此不满,双方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辛福来于2019年4月4日17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西苑某区某号楼****号其家中,因琐事与其女辛某1发生争执。辛福来用菜刀、剪刀、锤子对辛某1头面部、颈项部进行砍击、刺扎,致辛某1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辛福来作案后,明知他人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候,直至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辛福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所崔志宏律师解答: 辛福来故意非法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概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婚外情离婚精神赔偿特征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我国民法已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特征。 1、权利和义务主体特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特定为配偶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那么,工伤有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发生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吗? 山西泽州律师事务所王完中律师解答: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有精神疾病的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何对这些人进行判刑,既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又要考虑到其患病情况,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难题。 案例: 小明是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由于病情加重,他在一次幻觉中误以为自己受到了威胁,于是持刀伤人。幸运的是受害人及时送医治疗,伤势并不严重。小明的家人为他请来了律师,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他的精神疾病,对他进行宽大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鉴定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经鉴定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应当依
导语:在法律领域中,有时候会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然而,不构成伤残是否可以获得精神抚慰金呢? 案例:小明是一名年轻的职场新人,他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某天,他在办公室里被同事开玩笑取笑,导致他感到非常尴尬和受伤。由于这个事件,小明的精神状态受到了严重影响,他感到焦虑和压力很大,甚至影响了他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因他人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抚慰金。 结论:根据以上案例和法律条文,虽然不构成伤残,但
导语: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在法律上被认可的赔偿方式,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获得这种赔偿。在什么情况下才有资格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呢?本文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解答这一问题。 在我国法律中,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依据民法第104条规定,即“精神损害赔偿”,而在《侵权责任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案例: 小明是一名大学生,他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过治疗,身体上的伤势并不严重,但由于事故造成的精神创伤,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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