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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父母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但是子女已经满18周岁,在大学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父母有支付的义务吗? 网友咨询: 2014年,我和老婆离婚了。儿子由他妈妈抚养,我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至18岁。2019年,儿子19岁,9月考上大学。但他妈妈已失业付不起学费,就要求我承担。我想问一下,儿子都成年了,我还有义务支付他在大学期间发生的费用吗? 浙江众信达律师事务所戴妙红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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