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房东心情不好没有细看合同内容,属于抗辩理由吗?
2024-08-19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将会产生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那么签订合同时房东心情不好没有细看合同内容,属于抗辩理由吗? 网友咨询: 张先生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手续办完后,钱也如数交给房东,对方却迟迟不肯搬离,房东说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为心情不好没有细看合同内容,是否属于法定的抗辩理由呢?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蒲际帆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房东与买方都是成年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