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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是规定,侵权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规定是《民法典》新增亮点内容。民法典在生态环境损害领域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非常有意义的,为检察机关处理相关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环境污染如果造成了侵权行为,被害人有权要求致害人赔偿损害,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致害人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时就会涉及到 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免责的问题。 网友咨询: 污染环境,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孙梅律师解答: 在明确污染侵权责任基本条件的同时,国家法律还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免于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3种情形: 1、不可抗力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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