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拼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9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刑事犯罪行为会造成被害人出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的损失,如果出现这些情形时,被害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网友咨询: 8月11日16时50分许,吴建光驾驶鲁13/9××××号轮式拖拉机(车斗为拼装车辆),沿临沭县乡镇路蛟白线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中铁和兴物流路口时,与前方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张某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后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吴建光负事故全部责任。吴建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李敬辉律师事务所李敬辉律师解答: 吴建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