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事故的医疗不足该不该赔偿?
2025-08-15“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足”是什么概念? 记者调查 对于有些医疗纠纷,受委托的鉴定机构会在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同时,指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失误和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该如何判决?是否应该裁定医院对患者作出赔偿?事实上,类似的案例在相同的法院也有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 在深圳打工的柳女士近日向反映了她打医疗官司败诉的经历。让她不解的是,和她的情况极为相似的另一个案件,判决结果却不一样。 “治疗存在不足”法院判定不予赔偿 2005年2月,柳女士因腰腿痛住进了深圳宝安区人民医院,经诊断为腰椎间
打医疗官司不要只盯着医疗事故赔偿,人身损害也可获赔
2025-08-10杜冷丁打一年患上精神疾病 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院方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终审败诉; 律师提醒,打医疗官司不要只盯着医疗事故赔偿,人身损害也可获赔 案件 用杜冷丁止痛产生毒瘾 患者状告医院终审败诉 2000年1月1日,杜某因腹部剧烈疼痛到鞍山某医院就诊,该医院以十二指肠降部肿物收院治疗。一个月后,杜某未治愈出院,该医院为杜某办理癌症病人才能办的“麻卡”,并使用杜冷丁止痛。杜某刚开始每天使用2支,后来陆续增加药量,他每天最多使用5支来止痛,持续使用一年多。杜某由于长时间使用杜冷丁而产生毒瘾并
在医疗中事故赔偿的几个问题
2025-08-09医疗事故赔偿时应考虑的因素 《条例》第49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医疗事故等级本身对于赔偿数额的计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损害赔偿数额应按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害后果进行计算。但是,由于医疗事故等级与患者伤残等级存在对应关系,因此该条规定实际是指按患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赔偿(一级甲等及四级医疗事故除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医疗事故等级愈高赔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有什么区别
2025-08-08一、医疗事故: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与范围
2025-08-08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胡法官介绍了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医疗过错”损害的赔偿
2025-08-08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利用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否赔偿
2025-08-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赔偿解释》)实施至今,在一定程度上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范围、标准进行了明确,但在实务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从一个案例出发,就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利用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否赔偿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对准确界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医疗费的赔偿范围有所裨益。 一、问题的提出 首先我们看一个案例: 原告吴海与被告吴洋系亲兄弟,相邻而居,但素有矛盾。2007年1月13日下午,原、被告因柴堆放问题发生争执,直至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