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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作出要约后,要约也已经达到受要约人,此时要约人应当受到要约的约束,不能随意作出违背要约的意思表示。那么约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 网友咨询: 甲向乙发出要约,约定了承诺作出的期限,在此期间,要约能否被撤销?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邹庆林律师解答: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生效,在生效后受要约人有权决定是否承诺,如果要约约定了承诺期间,那么在要约生效后就不可以进行撤销,否则与约定期间的意义相违背。但是如果要约还没有生效的,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在要约到达承诺之前到达或者与要约到达承
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作出承诺,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有所改变,那么此时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否属于承诺呢? 网友咨询: A发出要约,B受到后作出承诺,但是作出承诺的内容与A的要约内容有所不同,此时合同是否订立?B作出的承诺性质应当如何判定? 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高晓宾律师解答: 合同是否订立,应当判断B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法律性质,如果没有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应当视为承诺,承诺到达时合同订立,如果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进行了实质性变更的,应当视为新的要约,此时合同无法成立。 第一,受要约人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那么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解答: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民法典》第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导致要约无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网友咨询: 导致要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广荣律师事务所赵广文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导致要约无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在要约失效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资格,其发出同意接受要约的表示只能被视为向要约人发出新的要约。 广东广荣律师事务
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才可以使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网友咨询: 要约是不是就是我们说的预约合同? 河南良承(焦作)律师事务所王华勤律师解答: 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才可以使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
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 网友咨询: 符合哪些条件后要约才生效?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 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需
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缔结合同的意愿的可以向对方发出要约也可以是要约邀请,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网友咨询: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武君律师解答: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
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合同双方都是按照合同来进行合作,产生了什么纠纷打官司时合同也是重要的法律依据,那么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何思为律师解答: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的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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