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2025-07-23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 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那么,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如何理解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雍雪林律师解答: 转继承的条件是: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
什么是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2025-07-20科技时代的到来,解放了我们的双手,似乎也抢了我们的饭碗。大量企业改革,用机器替代了人力,每天扑面而来的失业新闻,让人焦虑不安。失业保险作为五险一金的一部分,经常会被很多人忽略,根本就不知道怎么领,能领多少钱? 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张焱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领
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病退工资怎么算?
2025-07-17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患有职业病的,在国家的工伤保险中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病退工资怎么算? 网友咨询:有一个朋友患有严重的肝硬化,已经没有工作能力了,家庭非常困难,还要供一个大学生,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病退?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张帅律师解答: 病退办理条件如下: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所以只有一次性交齐,才能满足办理病退的条件。 病退所需条件: 1.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 2. 男性
公司经济裁员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流程?
2025-07-15单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裁员,并且进行裁员还需要在法律规定下操作,首先满足了法定的情形才可以裁员,这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那么,公司经济裁员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流程? 网友咨询:公司在开了员工大会,通知公司要裁员,今天通知我裁员,想了解公司经济裁员条件是什么,会有补偿吗?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徐红娟律师解答: 关于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只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5-07-03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条件? 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曹兴龙律师解答: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发生工伤; 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 3、存在残疾; 4、影响劳动能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
附条件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怎么认定?
2025-03-1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附条件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一对40岁左右的男女,经人介绍认识后很快相恋并同居,3个月时间女方就怀孕了。女方想结婚,男方却认为未到谈婚论嫁的程度,女方是想以子逼婚,所以坚决不从。为了解决矛盾,他们在结婚前一天先签订好了离婚协议,约定好等孩子一生下来就马上离婚。这样的离婚协议有效力吗? 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吴凡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2024-12-19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主要表现如下: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
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方不让探视子女如何处理?
2024-12-16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方不让探视子女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一方不让探视子女怎么办?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叶剑锋律师解答: 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 1、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 2、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