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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诉讼离婚,但抚养权不确定的可以离婚吗? 网友咨询:抚养权不确定的可以离婚吗?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张小双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原告的诉讼主张是判决双方离婚的,没有对抚养权问题提起主张的,抚养权不确定的情况下,法院确定双方感情破裂,也会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广东宝源律师事务所蒋瑞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
债权债务纠纷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当债权人遇到“老赖”拒不还账时,除了自行讨债、委托讨债外,就是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手段迫使其履行还账义务。打官司是有技巧的,因为有些法律、法规是存在“特例”的,运用好这些“特别规定”,你将收获更大的利益,使你的债权更有保障。 1出借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就近选择管辖法院。 “原告就被告”是我国对法院管辖的一个基本原则规定,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这一原则。原告如果能够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被告,不但可以减少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还可以迫使被告为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主动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诉讼离婚如有一方不同意能离成吗,多长时间可以判离? 网友咨询:诉讼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是不是就永远不能离婚?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通常都是属于一方不同意造成的,所以起诉离婚能不能判决离婚,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出现婚姻规定的情形,是可以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对于债权人而言,讨债无非是通过两种手段:非诉的方式和诉讼的方式。非诉的方式主要包括电话催收、发函催收、上门催收等。如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权人会面临以下成本。 一、经济成本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承担或可能承担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经济成本。 二、时间成本 一个案件从起诉立案到强制执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对第三人的确定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对第三人也有着诸多限制。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利益。浙江天远律师事务所卢玲律师解析。 一、次债务人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存单纠纷案件中,出资人起诉金融机构的,人民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那么,当事人被监禁诉讼离婚,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网友咨询:居住在甲区的李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正在乙县服刑的邓某离婚,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乙县监狱服刑一年以上。离婚应该向那个法院进行起诉? 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白玉鹏律师解答: 即本案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是一
根据合同法第74条,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1)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需注意,与代位权不同,行使撤销权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具备以上三种事由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 关于上述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法院在审判时是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 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诉讼怎样才会使用简易程序? 网友咨询:离婚诉讼怎样才会使用简易程序?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施炯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一个纠纷发生以后,想要对有关的事项进行处理的话,最有可能的就是到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对于欠款合同发生纠纷以后,要怎么对有关事项进行起诉呢?而且起诉的话应该到哪个法院进行起诉呢? 一、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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