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 相关话题

TOPIC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死亡补偿费 被抚养人必要生活费 人身损害赔偿 山东省高院 2001.2.22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年(地市省直辖市)注: ①5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十年 ②70岁以上五年。(侵权行为发生年度)全省上一年 度职工年平 均工资20年注: ①18岁以下每少一岁减一年最低5年 ②7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一年最低5年年度最低 生活保障 标准(地市 省直辖市)注: ①18岁下抚养到18岁 ②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5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一年最低10年;70岁以上5年) ③其他抚养人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村居民进城谋生、定居、求学日益频繁,但现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相差悬殊。全国人大代表、武义更香有机农业合作社理事长俞学文建议,统一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给受害人以公平、合理和充分的救济。 俞学文代表指出,当前在我国,不同户籍身份、行政区划、行业领域,损害赔偿标准也存在较大差距。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
一、医疗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鉴定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
一、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损害赔偿标准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他人伤残的需要对他人的伤残进行赔偿,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两项: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用具费。 二、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