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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网友咨询: 我和他已经分居两年,但是不能提供证明,他坚决不愿意离,法院调解不成的话可能会判处离婚吗? 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何方荣律师解答: 婚姻法从没有规定过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就不能开庭审理,更没有规定被告不出庭就不能判决离婚。 无论被告是否出庭应诉,作为离婚原告一方都要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尤其是在被告拒绝出庭的情况下,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审查会更加严格,所以相对来说原告的举证责
夫妻关系的破裂终将导致离婚的出现,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婚姻法》中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有过错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话无过错方就可对过错方索要补偿,那么夫妻双方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双方自愿离婚,没有出轨,没有小三? 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何波律师解答: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以下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家庭的解体,对于离婚父母和其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没有影响的。不管子女由谁抚养,离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都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有所改变。 网友咨询: 父母离婚后,母亲给无配偶无小孩的女儿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女儿去世后,父亲是否有权继承该套房产的一半?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蔡美琴律师解答: 1、“父母离婚后,子女遗产是否父母双方都有权继承?”:是。因为父母对子女财产的继承权与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都是
夫妻两人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的,应对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如何分配作出约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不清,就容易产生“手尾”而纠缠不清,日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 网友咨询: 自愿离婚,在离婚协议时房产分割不公,两三年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离婚协议时一方免除另一方的抚养费,现在能重新要求支付抚养费?子女的教育费该怎么办?分割的房屋地址不明确,此协议是否有效?还是只有这条协议无效? 甘肃仁尚律师事务所刘顺仙律师解答: 有证据证明非自愿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重新分财产。 刘顺仙律师解析: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网友咨询: 我只想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到底能不能改孩子的名字?孩子15岁,快到16岁了,是归母亲,并且孩子同意,且也征求了父亲意见,但是父亲不同意,是不是这样就不能改了?只是想要改名,并不是要改姓,那么是不是可以改? 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陈紫毅律师解答: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是诉讼离婚,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的,那么首先要求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能很多人还不清楚,就是起诉离婚法院没有找对的话,那并不会受理离婚案件。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离婚管辖地的? 网友咨询: 法律是怎么规定离婚管辖地的? 王涛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
自结婚后,夫妻双方便是同一个共同体,享有共同的权利,需要履行共同的义务。夫妻间共同权利义务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那么,领了证双方有什么义务和责任,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网友咨询:夫妻之间必要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辽宁名崛律师楼刘哲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权利义务: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二、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参加生产、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一方不能对另一方的行为加以限制或干涉;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义务,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四、夫妻双方
我们知道,未婚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一样,父母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那么,未婚先孕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判? 网友咨询:未婚先孕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可以不要吗?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高艳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子女其生父母都负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或者想丢弃孩子的很可能会犯遗弃罪。如果一方不抚养可以到当地的调解部门帮助解决,如果不行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抚养或是给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规定,非婚生父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不能对某些事情处理清楚,这个就是容易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当纠纷纠纷出现的时候,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比如对这一争议是仲裁解决,没有这一约定的话,双方不能协商,就会进行起诉。 网友咨询: 我们受理了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开庭审理结束之后,被申请人才提出我们没有管辖权,因为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是市工商局,企业的住所是我们区里,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正常情况下,没有劳动合同的话,我们受理案件时是根据注册地,还是企业的住所呢? 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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