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清算

清算 相关话题

TOPIC

公司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法人,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在公司资不抵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被责令破产,但公司在营业期间与多方有业务往来关系,因而在破产前需要先清偿债务,那么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秦孟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
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的话,如果不选择破产的话,对于公司负责人就会承担很大的压力,而申请破产,进行公司清算如果进行的不及时的话也同样会造成很大的负担,那么企业破产后清算期多长时间,破产清算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后清算期多长时间,破产清算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浙江创正律师律师事务所高杰峰律师解答: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公司解散需要进行清算,并符合申请强制清算的法定条件的,公司的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以启动强制清算。那么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怎么终结,如何终结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怎么终结,如何终结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张彤彤律师解答: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使公司归于消灭的程序,除公司合并、分立豁免清算外,其他公司解散都需要进行清算。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进行清算?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进行清算? 内蒙古信真律师事务所康生律师团队律师解答: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公司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那么公司解散清算工作程序有哪些,怎样进行? 网友咨询: 公司解散清算工作程序有哪些,怎样进行?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
公司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等原因导致资不抵债的情况出现时,只能无奈宣告破产。那么公司资不抵债如何清算,破产有什么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资不抵债如何清算,破产有什么程序?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郭子福律师解答: 公司资不抵债清算破产,有如下程序: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
离婚女方如何清算子女抚养费 离婚女方如何清算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要分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1、离婚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况 离婚后,子女跟着女方一起生活时,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男方需给付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公司的发展进程也是如此,有公司的成立,也就意味着有公司的解散,而在公司解散时我们也会面临许多的问题。例如关于公司的清算问题。那么公司清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清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在中国的实践中,公司解散后的清算程序中,大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股东清算权益如何进行司法救济,清算权益进行救济途径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清算权益如何进行司法救济,清算权益进行救济途径是什么? 福建众赉律师事务所李琴律师解答: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 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
现在有很多种创业的方式,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创办公司,也可以与朋友合伙投资产业,当然,方式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合伙与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个人合伙企业法律规定了两种合伙企业,也规定了这两种合伙企业的各自的运行方式,那么合伙清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合伙清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是怎样的? 山东谌润律师事务所李晓斌律师解答: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清算相关事务: 3、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