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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也正是体现于此,股东原则上不直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有些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如何处理? 陕西云迈律师事务所岳玲利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可以让不配合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
当一家企业因各方面原因导致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无力归还到期的债务,那么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向该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怎么进行清算?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怎么进行清算? 安徽大泽律师事务所王卓武律师解答: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
公司清算是指以解散公司为目的,而清理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结公司各类法律关系的程序和制度。那么公司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网友咨询: 公司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
企业破产清算介绍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
主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全,且明显丧失履行能力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能否在未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时,直接申请连带保证人破产清算呢? 网友咨询: 甲公司借乙公司两千万元,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债务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但是还没有进行破产清算,乙公司能否申请保证人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债务人未进行破产清算时,债权人能否申请担保人破产清算?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刘黔坤律师解答:1、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因此在甲公司破产清
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后,应当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明确公司财产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次对债务人进行清偿。那么在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 网友咨询: 抵押债权对于普通债权而言具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对于破产费用,是否也具有优先性?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刘黔坤律师解答: 根据破产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其次是职工费用和税款,再次是抵押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
财产保全制度,在民事诉讼中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了防止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对需要被保全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那么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北京国宏(天津)律师事务所齐建慧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不能退。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
破产法中的财产清算包含债务人全部具有经济意义的权利和义务。债务人财产不仅包含有形的物,如房屋、汽车、设备等;还包括无形的有价值的标的物,如有价证券、股票。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中,哪些财产不被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赵晔律师解答: 非债务人财产是与债务人财产相对应的概念,即虽然被债务人占有但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
破产破产管理人业务素质的高低和道德水平状况的高低是破产程序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都规定只能由具有专门知识与技能的人或组织才能担任。 网友咨询: 什么人不得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王胜利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即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包括过失犯罪。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吊销执业证书,是指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会计师执业证书、破产清算执业证书等,国家颁发的证明具有执业资格的证书。律师 三、与本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田海叶律师解答: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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