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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员工工伤死亡社保赔付后,公司还需赔付吗? 网友咨询:工伤死亡赔偿大约有多少,社保假如已赔偿,单位还应有赔偿吗?具体有哪些项目有所赔偿,死者大哥已成家,赔偿费还有他的吗?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工伤死亡社保赔了单位不需要再赔了。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遭遇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由于受到车辆的硬性撞击,往往骨折的现象比较普遍。人体的骨头有206根,骨折的部位可以很多处,如肋骨骨折、腰椎骨折、胫骨骨折、盆骨骨折等;骨折的类型也可以有很多,如压缩性骨折、粉碎性骨折等。那么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赔付,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赔付,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骨折需要赔付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应当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受伤?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应当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受伤? 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杨莹律师解答: 先由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不足,按责任比例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则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
一、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
一、定金后违约赔付标准 定金后违约赔付标准要根据违约方而定,如果是出卖人违约的,其赔偿标准为定金双倍返还给买受人;如果是买受人违约的,其赔偿标准为定金归出卖人所有,无权要求返还;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
网上购物如今已经成为人们,最喜闻乐见的购物方式,躺在家里动一动手指,就可以等待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是网上购物并不总是安全的,比如说快递弄丢了自己的东西,那么快递赔付标准是什么,有哪些规定的? 网友咨询: 快递赔付标准是什么,有哪些规定的? 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王晶梅律师解答: 快递赔付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邮件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
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因履行、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产生人事争议,在某些具体问题的实体处理上由于同时涉及人事方面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那么事业单位新招聘职工辞职,单位及当地政府能否要求赔付违约金? 网友咨询: 我是事业单位新招聘职工,招聘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及附属条例。合同明确表示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且不需赔付违约金,但因签订的附属条例中要求赔付违约金。而劳动法中也有规定:试用期辞职内无需赔付违约金。目前我辞职,因条例问题,单位及当地政府要求赔付违约金。请问合法吗?
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工资给职工,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网友咨询: 拖欠工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解答: 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为职工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工资给职工,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

农村拆迁赔付

2024-07-27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
长期扰民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所确定的范围,夜间环境噪声标准值应适用一类标准即不超过45dB。只要造成损失,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长期扰民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云南新秀律师事务所张书林律师解答: 长期扰民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所确定的范围,夜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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