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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以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这一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其基本构成有两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是调解无效。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并存在内在的辩证关系。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周厚林律师解答: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具体就是我国婚姻法32条规定的几种情况。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周厚林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如发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现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开有很多的人一般都会有两个以上的孩子,但是不免有的年轻人会因为自己的工作或者是一些问题而大总会即不愿意生孩子或者是自己只有一个孩子。所以下很多人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已变成热点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怎么样的呢? 一、变更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
陈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媒人介绍认识王某,因无力支付彩礼,陈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给付王某彩礼款。婚后三个月两人性格不合,陈某至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部分彩礼。 提问:陈某与王某在判决离婚后,陈某能否再次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 【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徐亦追律师解答】 可以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返还彩礼是陈某的诉讼权利,可以单独行使,且陈某的主张未过诉讼时效,可以支持。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陈某在离婚诉讼中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陈某与王某已经登记结婚,其在婚前给付王某彩礼,陈某家庭困难,为给付彩礼向亲朋好友借款,导致家庭困难,符合前款规定的第三条,是可以要求王某返还彩礼的。 陈某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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