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那么,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吗,房屋所有权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吗?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朱华科律师解答: 所有权是否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那么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办理? 网友咨询: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办理?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解答: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亲自到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 2、公证机关进行受理并审查; 3、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
一、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什么时间起算 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双方
一、没有借条如何追讨欠款 没有借条要讨要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
哪些行为是构成挪用公款的,这个我们对于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对于一个罪名如何认定,主要就是看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以及行为,并且需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如果对这个进行了解,就能对企业员工是否挪用某些款项是否构成挪用公款有一定很好的界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企业员工挪用公款的界定。云南笑傲天律师事务所陈玉瑛律师解析。 一、企业员工挪用公款的界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
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那么赡养费包括哪些,应当按什么标准支付? 网友咨询: 赡养费包括哪些,应当按什么标准支付? 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徐照峰律师解答: 赡养费包括: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一般老人要求的赡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 结合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06年5月,木业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2017年12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某,由周某承担陈某所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周某在木业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公司账户有大量资金进出,却未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2017年、2018年累欠工人工资2131465元。期间,周某与其妻通过协议离婚,将家庭共
工伤认定过程中,对“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结合合理路线、合理时间理解。合理路线通常是指从单位到居住地或第一目的地相对合理的路线;合理时间则是指经过合理路线,结合采用的交通工具而计算出的相对合理的时间。那么下班后返回单位受伤构成工伤么,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 下班后返回单位受伤构成工伤么,怎么认定? 江苏盈灿律师事务所何亚娟律师解答: 下班后返回单位受伤是否构成工伤需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到事故伤害,下班后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亦无法与工作原因相挂钩,因此,不认定
工程拖欠尾款的事件,说实话是最让人厌烦的事情之一。其本质上就是不讲诚信不守信用。我们当然要选择诉讼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程拖欠尾款民事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四川蜀地律师事务所卿伟律师解析。 如何恢复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1、录音催讨法:有一个工程尾款几十万元拖欠长达10年未还。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通话主要内容应包含:一是对方欠款数额;二是施工方自何时以来一直在主张债
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一直都是建筑工程中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工人应当积极追讨工程欠款。甲方要求垫资施工怎么办?甲方拖延验收时怎么办?甲方拖欠工程款解决办法是什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嘉雯律师解析。 一、甲方要求垫资施工怎么办? 目前,工程垫资在法律上没有禁止,属于有效法律行为。但为避免风险,贵公司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垫资款,否则贵公司可以拒绝交付已经完工的工程。同时,贵公司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款的利息,如果甲方资金较紧张,一般会同意在合同中约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