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的什么劳动合同是不成立的
2024-11-06一、签署的什么劳动合同是不成立的 签署以下的劳动合同是不成立的: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的形式不合法。 只要存在着以上这些情形的,双方签订的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其实根本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是受保护的。 二、劳动合同可以涂改吗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可以涂改,不过必须要双方协商同意,双方需要在涂改液更改的位置签名并按上手印,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属于正式文本,通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2024-11-04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那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网友咨询: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
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还算生效吗
2024-11-04一、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还算生效吗 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不算生效,因为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薪酬工资,薪酬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工资标准争议谁举证 工资标准争议用人单位举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
兼职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2024-10-24一、兼职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兼职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签半年的吗
2024-10-24一、劳动合同有签半年的吗 劳动合同有签半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不一定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期内,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行为,比如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辞退没有赔偿。但是并不属于劳动者的过错
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有什么区别
2024-10-24一、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有以下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
劳动变更实体程序是怎么样的,怎么进行?
2024-10-24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更换。那么劳动变更实体程序是怎么样的,怎么进行? 网友咨询: 劳动变更实体程序是怎么样的,怎么进行? 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沈剑律师解答: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 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
劳动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如何维权?
2024-10-24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属于弱势群体,往往一些劳动者在为某个用人单位劳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的事件,但是一些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已的权益。那么劳动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被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辞退了一个月了,不给经济补偿金,不办离职证明,不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劳动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如何维权?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答: 一、协商的维权途径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
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可以撤销,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撤销吗?
2024-10-24劳动能力鉴定对劳动者工伤赔偿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劳动者出现伤残后,一定要重视劳动能力的鉴定,直接影响到能获得多少的赔偿,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可以撤销,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撤销吗? 网友咨询: 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可以撤销,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撤销吗? 河北久实律师事务所孔令显律师解答: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可以撤销。如果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对工伤员工、用人单位都具有拘束力,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法院在审理工伤
违反劳动竞业禁止会有什么后果,怎么规定的违反劳动竞业禁止?
2024-10-22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那么违反劳动竞业禁止会有什么后果,怎么规定的违反劳动竞业禁止? 网友咨询: 违反劳动竞业禁止会有什么后果,怎么规定的违反劳动竞业禁止?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周佳华律师解答: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